理由?
林宛白大腦突然涌出許許多多誘人的條件,這是她最擅長的。
她信誓旦旦的在鍵盤敲打著——‘房租減一百!’
叮咚~
‘沒興趣!’
林宛白微微皺眉,繼續(xù)回復:‘免水電費?!?br/> 這次收到的不是沒興趣,而是不誘人,林宛白盡量克制著內(nèi)心的憤怒。咬牙切齒的回復了最后一句——‘我可以給你做晚飯!’
這是林宛白最大的忍耐限度。
‘什么時候簽合同。’
‘今晚六點半。’林宛白猶豫了一下,今天不用兼職。
‘準時到!’
林宛白回收到信息后,手機扔到一旁,她越想越吃虧,她竟然要給一個陌生男子做晚飯?可從來沒有一個男人吃過她做的飯,連林深秋都沒有!
林深秋是她的父親,林宛白還未出生他倆就已經(jīng)離婚了,娶了一個比林深秋小4歲的女人,因此林宛白多了一個妹妹叫做林諾蘭,今年22歲。
8歲前的生活一直是愉快的,直至母親去世,年僅8歲的她被迫由父親收養(yǎng)。那時候第一次林宛白第一次見到自己的父親。比陌生人還要陌生,他的手牽著六歲的林諾蘭,這是林宛白做夢都想牽著的手,可是那個手卻永遠不屬于她。
所以從那以后,林宛白就明白寄人籬下,必定要忍受一些委屈。雖然林深秋對他并不差,但是他兩總隔著一些無法觸碰的距離。
并不是所有的繼母都是壞的,只是對待親生和非親生總有些區(qū)別。
只是林宛白不幸運的是,遇到了一個及其偏愛自己女兒的繼母。
所以她才想逃,逃出這個不屬于她的‘家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