沛縣縣尉官署正堂,籠罩著陰森可怖的氣氛。
夏侯嬰身著罪衣,蓬頭垢面地跪在地上,后背的衣服已經被打爛了,傷痕縱橫,血肉模糊。這是他第三次被提審。
旁邊跪的是劉季和孫不正。
一聲驚堂木響起,堂上端坐著縣尉苗端喝道:“夏侯嬰,我來問你,身為泗水亭長的劉季曾揮鞭將你打傷,可有此事?”
“大人,前兩次我已申明,絕無此事,絕無此事!”夏侯嬰身受杖刑一百二十余,仍緊咬牙關。
“孫不正,夏侯嬰所說是真是假?”
孫不正連磕響頭:“大老爺明鑒,十二日前在泗水亭署,小人我親眼所見,那劉季用鞭子抽打夏侯嬰。小的所說句句是實,如若扯謊,甘愿天打雷劈!”
“劉季,你待怎講?”
“大人,我是泗水亭長,知道朝廷王法,怎么會動手傷人呢?孫不正前些日子欺壓百姓,被我懲治,今番純粹是血口噴人,借機報復?!眲⒓镜纳裆惓3练€(wěn)、平靜、冷漠,似乎夏侯嬰的死活與他毫不相干。
“那就休怪本官無情了,來啊,大刑伺候,看你招是不招。”
四個衙役拖著夏侯嬰來到堂口,將他架在長凳上捆得結結實實。隨后,其中一個揮起手腕粗細的木杖開始行刑。